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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权利▪责任▪风险
发布时间:2020-03-14 17:2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权利▪责任▪风险
一、
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
8项基本权利,即: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
下面就这八项权利进行详细介绍:
(1
)
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
2
)
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
3
)
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
4
)
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5
)
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
6
)
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
7
)
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
8
)
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二、如何识别金融广告真实性、合法性?
◀金融广告主是否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
◀金融广告内容是否与所取得的金融业务资质一致;
◀金融广告是否显著标明“广告”字样;
◀金融广告是否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
◀金融广告是否对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
◀金融广告是否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
◀金融广告是否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做推荐、证明。
◀金融广告是否宣传命令禁止的违法内容。
三、增强金融广告的辨别能力之“三多”
◀多问。仔细询问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金融产品和投放广告的资质,询问销售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明,询问产品是否经过评估备案。
◀多想。购买金融产品前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购买对应的金融产品。
◀多学。互联网时代,金融广告层出不穷,金融产品和服务参差不齐。消费者应通过学习和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多关注相关案例,避免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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